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陈斯一行访问苏州校区 并与中欧欧洲法项目学生座谈
2016-11-18 16:47   人浏览  

11月16日,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、高级法官陈斯博士一行访问了苏州校区,并与“中欧欧洲法项目”学生进行了座谈。苏州校区国际事务部执行主任陈超陪同访问并主持座谈。

陈斯一行参观了苏州校区校园,并详细了解了校区的办学历史及发展现状。

随后,陈斯一行在“中国人民大学中欧欧洲法项目”研讨室与就读于第3期项目的学生进行了座谈,就法律行业的职业规划、司法改革等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入交流。交流过程中,同学们认真学习了陈斯院长来自法律实务一线的真知灼见,陈斯也对项目设计的立意和同学们的学术视野都表示了高度的赞赏。

校区办公室王晶晶陪同访问。

(编辑:郑真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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